无标题文档

    展览会开幕式安排指引
    (1)主办单位须于展览会进场前7天内与中心现场管理部门协商开幕式有关事宜。 
    (2)开幕式地点:原则上只限于展馆前主席台;若另有要求,须与中心具体协商。
    (3)开幕式背景板具体摆放位置:须服从中心安排,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占用展馆通道、不影响同期举办的其他展览会为前提。
    安全保卫工作指引
    (1)参展商参展必须佩戴《参展证》。主办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心制定的所有安保规定并配合执行,安保部门对现场安保工作安排具有最终决定权。
    (2)主办单位聘请保安看护现场应从专业安保机构聘请,并与安保部门签订《安全保卫协议》,制定详尽的展会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展场安全,并报中心备案。
    (3)主办单位有责任告知各参展商对其贵重物品、个人财产和展览品妥善保管,其安全责任自负。个人财产和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贵重展品应置于展示柜内上锁陈列。
    (4)参展商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操作,做到“防火、防盗、防事故”。每日闭馆前,各展位应关闭外接电源开关,检查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如出现碰线、短路或发现其它事故苗头,应及时报告展会工作人员。
    (5)所有参展人员应基本熟悉展厅情况、熟悉安全通道。如遇突发事件,务必保持冷静,服从中心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有序撤离,不在厅内等待、观望,不搭乘电梯。
    (6)主办单位应投保展览会公众责任险(第三责任险)和展览品险,并有责任通知各参展商对其贵重展览品、个人财产和第三者责任进行个别投保,以减少意外事故所带来的损失。
    音响控制
    禁止各类大功率音响设备入场,展馆内音量控制在60分贝以下;否则,组委会有权要求其降低音量或关闭其设备。
    演示操作展品
    (1)机器运作时所有运行机器均应安装安全装置。只有当机器被切断动力源时,这些安全装置才能拆除。
    (2)运行的机器必须与参观者保持相对安全的距离,必要时采用安全防护装置。
    (3)各展位必须由合格人员在各自展位内演示机器和器具。严禁机器运作时无人监管。
    (4)若乙方未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且得到中心批准,不得使用发动机、引擎或动力驱动机器。
    动物
    爬虫、鱼类、鸟类或其他禽兽、宠物不得进入中心,除非是经批准的展品或与展览活动或表演有关。同时,主办单位须向中心证明对这些动物的照管与控制已采取了令中心认可的适当预防措施,并事先获得书面批准。
    资料发放
    (1)参展商须在各自展位内散发宣传资料,不得在大厅或扶梯上下处、主要通道处散发资料;如因此造成交通堵塞,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2)参展公司不得散发未参展公司的宣传品,不得擅自将展位或场地提供给其他公司使用。
    食品饮料样品
    (1)所有参展食品及饮料样品,主办单位应获得有关机构书面批准。
    (2)所有食品及饮料的样品应符合现行的健康、安全、卫生标准和其他一切中国食品卫生管理部门规定。
    广告
    (1)中心拥有中心内部及建筑周围的广告发布权,主办单位可要求使用其广告位进行广告宣传并按报价付费。
    (2)广告制作及发布请与中心市场部联系。
    (3)在展厅内屋顶悬挂横幅,应由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其收费等细节请与中心市场部联系。
    紧急疏散措施
    (1)主办单位及所有参展人员应按中心紧急疏散措施执行。在紧急疏散时,服从中心工作人员统一指挥。
    (2)主办单位应制订展会期间火灾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中心和公安等有关部门备案。
    (3)主办单位必须对其每天组织的观众人数严格限制。
    清洁服务
    (1)中心提供公共区域一般清洁工作。
    (2)中心提供一般垃圾处理服务。对于过量或过大的垃圾处理,中心保留向主办单位加收费用的权利。
    餐饮服务
    (1)中心内就餐食品和饮料供应,由中心指定供应商提供。外带食品及饮料不得入内(如主办单位有特殊要求确需自带餐饮的,经中心同意后方可实施)。
    (2)参展商必须在指定就餐区就餐,不得在其他公共区域就餐。
    货物交递
    1)一切托运物品都由主办单位自行负责。
    (2)中心不接受任何运抵货物或代表主办单位、参展商或搭建商接受货到付款的货物。
    失物招领
    (1)失物招领可向保安部查询。
    (2)所有失物招领物品将分类保存30天。30天期满,中心将自行决定物品处理方式.
    (3)中心不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捡到的物品负责。